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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考艺术改革最新方案(青岛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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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改革目标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

改革将从2017年入学的初一学生(从莱西市2016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普通高中招生模式,建立规范、有序、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形式。

1.调整考试科目设置和成绩呈现形式。推进初中水平考试和中考“两考合一”,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其中口语和听力各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美术(音乐与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统一考试办法由市教育局制定,区(市)教育部门组织,初中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成绩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其他科目的成绩以成绩的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和生物科目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种组合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面积为单位,对参加考试的学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考试的学生比例确定等级,A占15%,B占30%,C占30%,D占25%。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为考试科目,由初中组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2.改革考试命题。根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的内容,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现实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逐步取消各科考试说明,防止命题被模式化。

创新普通高中招生机制。

改革普通高中录取方式,以初中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录取方式。

1.改革统一招生政策。第一次组合达到乙级及以上,第二次组合达到丙级及以上的考生均可

2.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合理确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满足不同潜力学生的发展需求。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的方式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笔试科目不超过2科,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并在自主招生计划中明确参与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3.改进指标学生的确定方法。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将平均分配到初中。普通高中招生时,以初中为单位,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将第一批志愿报考本校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班的考生(当三科总成绩相同时, 排名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指标生考生分别按指标生名额确定。 已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加15分后参加统一招生。

4.推进高中综合招生。加快综合高中建设,推进综合高中招生,探索高中阶段教育模式改革。在综合高中就读期间,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普通职业分流,经批准后重新选择普通高中或职业教育。

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完善招生管理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的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健全违规举报和投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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