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您采用哪种方式,线条都模糊。由于科学进步的惊人步伐,对“人类”意味着什么的定义正变得日益开放。
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像转基因婴儿和人类-动物杂种这样的生物,两位生物医学专家在一篇新论文中指出,这些问题不仅是伦理问题,而且是合法的。
他们说,“人类”是什么的法律定义必须以某种方式适应或扩展,以识别和保护这些实验室制造的生命形式实际上拥有的任何水平的人类,无论其改变或其他方式。
Bartha Maria Knoppers和Henry Greely在他们的新政策论坛论文中写道:“生物科学的进步正在蚕食构成社会基础规范结构基石的古典法律边界。”
“确定某种“东西”现在是否是某种“一个”,将对法律承认的“人类”权利和义务产生深远的影响。”
Knoppers和Greely是两位专门研究生物科学技术问题的法律研究人员,他们说生物技术的进步,例如,从死里复活的大脑,人工合成的人类,嵌合体以及CRISPR似乎无穷无尽的可能性,这些都挑战了现有的法律定义。 “人类”。
这对分别隶属于麦吉尔大学和斯坦莫尔大学的夫妇说,实际上很难合法地确定人类是什么,他们认为我们的遗传身份,物种身份或“神经”身份(基于我们的大脑和意识)可以轻松地以无法挑战的方式来定义我们,尤其是在新的生物技术中,这使得界限越来越模糊。
他们写道,但是解决方案是,不要回过头去寻求从法律上重新定义对人类的意义,因为这样的行动可能会破坏所有人权的理论基础。
相反,他们建议,我们需要考虑被视为人类的权利的实质性水平,这类似于我们在更简单的情况下每天承认人类的人所做出的各种决定。
“我们关心的生活是人类在它们的特性生物,但他们并不总是需要有完全人性化特点,”对写。
“人类通常有两条胳膊和两条腿,但我们承认那些由于截肢或先天性疾病而没有所有那些四肢的人以及那些有假肢的人。”
通过扩展“实质性”的隐喻,研究人员说,我们可以在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非人类组织的组织中以及在所有其他类型的新颖病例中识别人类。
出于这个原因,如果我们保留对人类的意义的旧认识,但将其与实质性的法律概念相结合,则我们也许能够找到一种在不同情况下从各个层面认识人类的方法。